个体经营(杨永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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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收购库存、挤压废旧钢丝绳、钢绞线 ,联系电话(杨先生)18932993606/13603198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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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丝绳使用及报废标准

时间:2014-08-04 作者:91再生 来源:91再生网

 

一、钢丝绳的使用:  1.吊装使用的钢丝绳和各种规格的绳扣,在使用前由生产操作人员细致检查断丝,磨损,拧劲,烧损等情况,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。  2.吊,捆用的钢丝绳,端部必须有打结的钢绳环,其打结扣不得少于钢绳直径的15倍,以免脱口。  3.钢丝绳严禁超负荷使用,用两根以上钢丝绳吊重物时,每根钢丝绳松紧要一致,长短一样,受力均衡,严禁将空钢丝绳直接挂在吊车大钩上运行。  4.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,如出现长度不够时,必须采用卸扣连接,严禁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。  5.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,尤其注意防止钢丝绳与电焊线相接触,以防电弧打伤。  6.钢丝绳存放时,要将钢丝绳上的脏物清洗干净后上好润滑油,再盘绕好,存放在干燥的地方,在钢丝绳的下面垫以木板或枕木,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其强度,一般至少六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做强度试验,如有问题及早更换。  二、废旧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:   a.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(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)内的断丝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%。     b.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,其表面层钢丝磨损达表面原 直径的25-30%即行报废,其它钢丝绳磨损达40%即行报废。   c.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,整股断裂或烧坏。    d.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呈“笼”形或钢绳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。   e.钢丝绳发生扭结、死角、硬弯、塑性变形、麻芯脱出等严重变 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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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: 常年收购库存、挤压废旧钢丝绳、钢绞线 ,联系电话(杨先生)18932993606/13603198200

所在地区: 河北 邢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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